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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普查工作简报第10期
    201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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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召开“三农普”部门工作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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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2 ,辽宁农普办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组织原则,在沈阳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部门协调会议,就《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工作细则》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18个农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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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农业普查办公室副主任魏静艳通报了农业普查进展情况,对近期重点工作做出安排,并就《部门工作细则》征求了成员单位意见。各成员单位代表介绍了本部门涉农数据情况和评估论证方法,比较了统计数据和部门数据指标含义、口径标准等方面的差异,并对《部门工作细则》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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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队长李献堂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是农普办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保证完成农业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必须建立健全部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他就部门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协助省农普办搜集整理涉及本部门的统计数据或资料,指导协调本系统各级单位配合各级农普办做好数据资料提供。二是要组织本系统配合同级普查办做好农普数据评估,定期召开部门数据评估分析会议,配合省农普办做好相关数据的审核评估。三是要以主人翁的立场开展农业普查工作,认真履行农普成员单位职责,与农普办密切联系,共同配合,保质、保量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四是各成员主要领导要参与农普督查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调解决本系统、本部门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为基层做出示范和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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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在农业普查中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