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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普查工作简报第13期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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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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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11 ,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在沈阳召开。辽宁省政府副省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赵化明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徐力达出席会议。这标志着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已进入决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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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化明指出,农业普查是认识省情、摸清家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我们更加精准地查漏补缺,找出短板、突出重点、聚焦难点,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对于确保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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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化明提出,这次农业普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真正做到为“三农”改革发展提供真实、客观、可靠的数据支撑。一要掌握农业发展的新情况,为进一步摸清全省农业家底,深刻认识我省“三农”现状,科学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更加科学、详实、全面的基础性数据。二要掌握农村改革的新变化,把农村改革深层次的情况和问题摸明白,做到心中有数,为更好推动农村改革提供准确数据。三要摸清农民增收的新途径,把常规统计调查难以反映全面的农村贫困人口情况查清楚,为推进精准扶贫、促进农民增收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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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化明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合力做好农业普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业普查作为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确保这次农业普查工作有专人专管。二是形成部门合力,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本系统、本部门认真配合同级农普办开展联合调查,抽调水利员、防疫员等基层人员参加普查登记,组织乡(镇)级相关部门全程参与普查数据审核,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同级农普办做好数据评估,并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三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办法和监督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对相关数据认真审核、把关、评估,通过普查,依法把数据做实。农口部门要摸清底数,与统计部门做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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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统计局局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魏红江通报了农业普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他指出,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普查工作,对农业普查工作分别做出批示,省政府常务会议还专门研究了农业普查工作,有力促进了农业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下一阶段,农业普查将工作重心下移,一要督导市、县级及以下普查机构成立及经费物资落实,要保证各级普查机构组建完毕,有效运转,确保普查所需经费落实到位。二要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市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乡镇农业有关部门要与各级农普办、统计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打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攻坚战。三要研究制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各级农普办要尽快制定覆盖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办法和监督机制,与部门共同审核评估,从县一级要形成数据评估报告,各部门要利用好这次普查的机会,将本部门的数据做实,将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贯穿到普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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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红江还通报了农业普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工作细则》和《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督查工作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提出下阶段工作安排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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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政府研究室、省农垦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省扶贫办、省畜牧兽医局等农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出席会议。